纪律是“戒尺”也是“鼓槌”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保护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给党员干部标明了“触雷区”,划出了“责任地”,也吹响了“冲锋号”。
广大党员干部须自觉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什么不可为、什么可以干,既有敬畏心又有精气神,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
知尺才能度量,明纪方能律已。
党员干部要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关键在于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内容,对照六项纪律,量一量自己的言行,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只有学清楚、弄明白,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
纪律也是干事创业的“鼓槌”。
在现实中,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纪律规矩是条条框框,束缚手脚,影响自己自由施展。
事实上,规范不是束缚,干事创业离不开一个秩序井然的环境,修订后的《条例》,划出“红线”,标出“禁区”,列出“负面清单”,正是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行使权力打好基础、指明方向、创造环境。
《条例》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行为,同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区别开来,精准落实“三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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