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筒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修订)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管理职责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5.1事故隐患分类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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