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市委员会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精神,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机制,推动委员更好地联系界别群众。
结合XX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组织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政协履职新方式,确保政协各项工作始终与市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坚持群众路线。
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思想上融入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语言上贴近群众,履职上造福群众,积极通过政协组织的渠道,真实反映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不断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实效。
(三)坚持立足界别。
加强界别建设,增强界别意识,强化界别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中的责任,增进与界别群众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表率作用,彰显政协界别的特色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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