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XX党支部系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党支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建专员担任。
成员由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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