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美职工"评选方案及表彰办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一批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优秀职工代表,表彰一批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根据《最美职工评选表彰工作规定》,公司工会决定开展第一届“最美职工”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岗职工均可参与,侧重基层一线职工。
重点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杰出人才、重大科研课题成果获得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突出贡献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个人、急难险重新任务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不包括集团层面)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人员,以及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二、推选条件(一)政治坚定。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二)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踏实肯干,忠于职守,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严谨的工作作风、精湛的技术能力投身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企业中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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