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范文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交流三个方面:
一、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对标看齐”。
一是知行之所“循”。
所谓“循”,就是依据是什么,方向是什么,这里讲讲认识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要认识到《条例》是自己言行的根本指南和遵循,《条例》规定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就不能做,始终把《条例》作为行为指南。
二是知行之所“向”。
所谓“向”就是方向的意思,要把《条例》上升到方向性的层面,也就是自己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行,特别是对于《条例》规定要做的,那就得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确保不偏航。
三是知行之所“畏”。
“畏”就是敬畏、畏惧的意思,要在心底里想明白,有些东西是不能碰的,纪律是不能违反的,时时刻刻警示自己,特别是当出现苗头性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纠正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敬畏和畏惧,这样才能不逾矩。
二、紧握“检视之镜”,始终做到“对标找差”。
一是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
很多的堕落,往往是从思想开始的,思想蒙尘是坠足的开始,所以要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要分得清美丑、辨别得出善恶、分得出好坏,时刻坚定自己的立场,始终讲原则、讲规矩。
二是时刻检视自己的言语。
所谓“祸从口出”,自己的言语有时候会酿成大错,要时刻检视自己,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说了会有什么后果,同时还要善于斗争,敢于进行批判,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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