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书记在积分管理交流会上的发言为切实提升乡土人才管理水平,我乡推行“乡土人才孵化中心积分制”管理模式,坚持人才考核常态化、评定流程规范化、审定公示长效化,激发乡土人才内在活力。
一、人才考核常态化。
为激发乡土人才积极主动性,乡党委将思想政治、遵章守纪、参与活动等评价内容以积分形式进行量化,分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三大板块对乡土人才进行百分制考核。
基础分50分。
以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为依据,将人才评定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分为三类,每类单独制定赋分标准,逐项扣分。
任务分40分。
由孵化中心成员日常学习效果、参加活动出勤比例、孵化实训成效等细化为3项,采用扣分方式计算。
奖励分10分。
针对中心成员积极参加新文明实践活动等公益活动情况,获得村内或乡级表彰、表扬等表现优异者,酌情给予加分,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评定流程规范化。
乡土人才孵化中心成员积分评定按照“制定积分细则-确定记录核分员-成员登记信息表-支委会初评-中心成员大会评定-公示登记-上报备案-年底评议-评定等次”9步流程进行操作,以一年为积分周期,年末积分考核按周期分类设定基础分值、按标准实行加减分项、以累计积分和加权比例确定中心成员年度积分。
90分(含90分)以上可评为优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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