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强化区直单位派驻镇(街道)基层站所管理,切实为基层赋权扩能今年来,我区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直部门派驻镇(街道)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从细化权责划分、深化赋权扩能、强化正向激励等多个方面发力,细化司法、财政、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派驻镇(街道)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派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管理考核,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为镇(街道)赋权扩能,构建“镇街吹哨、部门集合”的高效基层治理体系。
一、细化权责划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突出协同配合双重管理。
明确派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实行镇(街道)和区直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既在管理权限、待遇发放、晋升考核等方面权责划分明确,又在人事调整、关系转接、请假报批、保障落实、考察评优等具体环节紧密衔接,确保派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实现多方位、全覆盖管理,有力破解“镇(街道)看得见管不了、主管部门管得了看不见”,部分人员脱岗怠岗、工作不力、人浮于事的难题。
二是突出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明确由区直主管部门负责派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业务指导、督导和培训,并对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负监管责任。
自实施以来,主管部门组织对派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开展轮训培训、业务测试4期,培训110余人次,开展工作指导督导30余次,协同处理业务矛盾纠纷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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