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的回复区质强办作为民生部门,医保局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初心,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医保惠民服务。
针对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反馈的异地就医报销范围小、比例低、不方便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202x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x]22号)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存在部分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备案政策不清楚,异地就医未进行备案,或未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导致未享受医保便民服务。
二、异地就医工作开展情况1.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支付宝鄂医保小程序网上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线下:可前往社区(村)、街道(乡镇)、区级政务服务机构及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经审核备案成功后,出院时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
2.异地就医未备案的患者通过线上x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四级通办小程序上传资料申请住院费用报销,原件需寄到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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