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精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肩负着为改革开放探路的历史重任,被赋予“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时代使命,在新征程上必须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以制度建设为改革主线,推动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相比于其他国际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三种法律制度,区域内部“9+2”城市群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制度壁垒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成了大湾区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
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城市间发展的不平衡性直接导致“虹吸效应”和“马太效应”并存,而“辐射效应”反而被削弱。
在“一国两制”的大框架下,如何化“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依然是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值得注意的是,制度的融合并非制度的同质化,而是在坚守“两制”的基础上强化区域发展的战略共识,协同发挥“两制”各自的优势产生“第三种优势”。
在此总框架下,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打破现有制约一体化进程的利益藩篱、制度障碍、组织瓶颈和区域壁垒,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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