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供销合作社的情况报告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x年11月13日至202x年12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常规巡察,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整体评价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管理运营全区社有资产,监督指导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等。
202x年以来,区供销合作社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经营管理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组织+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不断壮大巩固供销合作社发展基础和为农服务根基,在全市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特别是在202x年度荣获市级一等奖。
但在巡察中发现区供销合作社仍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社有资产管理运营不善、机关内控机制把关不严等问题和不足。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区供销合作社理论中心组对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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