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
一条一条对《条例》心看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才知道,所谓“底气说”“资格论”都是糊涂认识、都是危险思想。
《条例》看与不看不一样,学与不学大不同。
看了学了,心里“略噔”过了,这正是《条例》制订初衷的一个体现,正是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所要追求的效果,"略噔一下,“戒尺”长一寸,“是坝”高一分。
今天多几下“略噔”正是为了长久的心定神定。
新版《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两万多字,认认真真读下来,有三点深刻感受。
一、要求高,这主要体现在政治上。
《条例》所针对的对象是党员,党员是政治身份,从政治上要求是《条例》的条鲜明主线。
这一点,既体现在总则的要求当中,也体现在具体条款的要求当中。
我们党有六大纪律,排在首位的就是政治纪律。
《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了28条,即从第49条到第76条。
第49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子开除党籍处分。
这样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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