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得准”推动“干得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决定》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要求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
如何精准考核干部,如何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历来是组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如果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就容易用人不当、用人失误,进而导致干工作不实在、不到位,败坏党风政风,影响政治生态。
选贤用能,考核为要。
考核既是了解干部开展工作情况的手段和过程,又是衡量政绩的标准,更是一种指引和导向。
通过考核,可以让干部明白组织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事业需要什么、抵制什么,群众欢迎什么、厌恶什么。
考得准,能够让干部的真实业绩得以体现、真才实学得以具化,可以为选人用人提供客观、科学、有力的依据,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反之,如果尺子没有量好、砝码没有放好,干部的政绩就难以定性定量,不仅会对“试玉辨材”产生不良影响,还会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知人才能善任。
考准干部的政绩是用好干部的前提。
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突出“八个既看又看”,把日常性了解和经常性考察相结合,着力考准干部政治素质、实绩表现。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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