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县域强不强、发展后劲足不足,与当地的营商环境密切相关。
健康的营商环境包含着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座谈会,就是为进一步健全企业间商事纠纷化解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稳健运行。
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客观分析县域商业纠纷化解形势,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的成效县域经济向上承接城市经济,向下牵引农村经济。
伴随县域经济运行而产生的商业纠纷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数量大。
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7055.6万件,年均达1411.12万件,其中约80%的案件由县一级法院管辖处理。
二是类型相对集中。
202x年X各级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67.06万件。
排位前十的案件类型案件数达41.85万件,占比62.41%。
这十类案件中,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物业服务合同、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劳动争议等七类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且一般由基层法院一审。
三是对市场主体法律应对能力要求不断提高。
在县域,民营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是生产经营的主体,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市场经营及竞争环境,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
为支撑经营规模和范围的扩展,中小企业还需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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