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与思考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载体,乡镇人大工作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
最近,中央专门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18号文),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法律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在近期重点对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赴浙江就乡镇人大建设等问题开展专题学习调研,现将有关调研和思考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工作基本情况全省共有乡镇852个,街道413个,乡镇人大代表总数67343人,现有专职人大主席583人,专职人大副主席480人。
换届以来,省委、省人大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一)乡镇人大召开人代会情况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集中体现。
为了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各地乡镇人大在召开会议时都注重做到以下几个规范:
一是注重规范会议的次数。
绝大部分乡镇都认真执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的规定。
有条件乡镇人大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如遇到重大事项决定、财政预算调整、人事选举等重大议题,都增开会议。
二是注重规范出席会议的人数。
有的地方规定,乡镇人代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三是注重规范列席会议人员的范围。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级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代会。
有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还规定,有关机关、团体、单位负责人,经主席团会议决定可以列席乡镇人代会。
对象主要是指乡镇党委成员、人民团体和乡镇直属单位以及上级驻乡镇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等。
四是注重规范会议的议程。
乡镇人代会一般安排五项议程,即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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