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效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X区人民法院通过夯实司法助企“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司法赋能、坚持问需于企、坚持打好执行“组合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各项司法助企措施落实坚持党委领导。
X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行政和其他主体之间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提高思想认识。
X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依法妥善办理好各类涉企案件,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中,激发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法治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服务高质量发展。
X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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