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x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六个章节、七十四条在推进保密依法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
奋进新征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保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修订完善《条例》,推动形成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法治合力,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
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必须防患于未然,始终坚持把防范窃密泄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关口前移。
为此,完善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立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制度机制,合理分配保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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