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学习体会为推动自身党纪学习走深走实,不断强化自身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安排,近日,我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第十章和第十一章进行了深刻学习,并有了一些感悟,与大家分享。
一、工作纪律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纪律保障。
《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主要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阐述。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认为,我们一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我党的优良作风是格格不入的,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大敌。
《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反映强烈的“文山会海”问题,“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从制度上推动解决“四风”问题,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二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党的事业要取得新的发展,就需要党员干部们能够积极担当作为,《纪律处分条例》针对一些干部“作太平官”的思想,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临阵退缩的处分规定,目的在于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能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同理,我们医院想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就应当从自身做起,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三要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纪律处分条例》中还对信访、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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