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评估报告我局高度重视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自查评估工作,经过自查评估,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评估分数为98.6分,现将自查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档升级。
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实体平台覆盖范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办〔202x)8号),共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7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与公共法律服务相融合,打造××××村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二)法律服务坚持网络平台为支撑。
在“12348”安徽法律服务网设立法律服务机构88个,及时更新法律服务产品88个,群众可以通过在“12348”安徽法律服务网预约办理法律援助,实现网络平台与实体平台的信息互通,在“×家人”微信小程序开通法律服务咨询专栏,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人次;采购9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智能终端机及配套服务,安装至县司法大厅和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县域乡镇全覆盖。
(三)公共法律服务方式不断优化。
在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立免费便民服务台,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从接待到案件的受理、指派、办案跟踪、投诉处理的一系列工作全程跟进,实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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