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调研与思考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这既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又要求金融系统在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过程中重在落地生效。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的机构类型日益丰富和多元化。
截至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银行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信社等中小银行)、新型银行业机构(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非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融资担保、租赁以及证券公司等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类机构差异化、协同发展的机构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统计数据上显示,目前全国银行机构的网点已覆盖979%的乡镇,基本实现了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
全国农村中小银行共3862家,70%以上的法人机构在县域,营业网点近8万家,承担了绝大部分乡镇金融服务空白、机构空白覆盖任务。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牢牢把握服务“三农”的工作重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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