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度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202x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条例》是一部提供全面系统的纪律执行依据的党内法规,为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运转提供了“兜底性”制度保障。
深刻把握《条例》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制度定位,对于认真学习《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具有重要意义。
“六项纪律”为党组织和党员设定行为准则现行《条例》是20xx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xx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其前身是1997年2月27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条例》不断完善,先后于20xx年、201x年、202x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其中,20xx年的修订,把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六项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201x年、202x年的两次修订,在延续“六项纪律”基本架构基础上,与时俱进对一些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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