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让“警钟”长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正得失”。
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善以“党纪”为镜,时常揽镜自照,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自觉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让心中的“警钟”长鸣,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以“党纪”为镜,勤照自身思想,拧紧思想“总开关”,在立根铸魂、学深悟透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欲事立,须是心立”。
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
党纪既是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的“压舱石”,也是拒腐防变的“安全阀”。
回顾历史,从一叶红船到巍巍巨轮,我们党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就在于一代代共产党员都始终坚持信仰,始终以党纪为行为准则。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首要是念好学习“紧箍咒”、拧紧思想“总开关”,以内心深处的高度自觉,实现一言一行的高度自律。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遵循,以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作为基本目标,在立根铸魂、固本培元、拒腐防变上下狠功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新旧对照学,做到对《条例》的每条规定都熟练掌握、烂熟于心,不断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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