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x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开创新时代x市乡村振兴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农业农村优先保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农民推动乡村振兴。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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