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x年11月30日召开的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中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共保联治,是基于生态环境要素的空间流动性特征,以一体化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突破单个行政区难以根治生态环境问题的困境。
这是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行动纲领,也是从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更体现着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已经达到新的境界。
一、深刻理解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战略的重要内涵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观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观念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强调“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清洁的空气、水和无污染的土壤,是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最为重要的公共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其保持与维护具有典型外部性特征。
若以局部的、割裂的思维处理一省一地的生态环境问题,必然陷入“各管一摊、相互掣肘”的困境。
在202x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要全面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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