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彰显选人用人的正导向正能量一一在与长沙市新任干部集体谈心时的讲话易炼红同志们:5月27日,经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对45名市管干部作出了任用决定。
这次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市委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根据长沙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充分酝酿,反复斟酌,按要求、按程序作出的决策。
在同志们任职履新之际,我代表市委跟大家进行一次任前集体谈心,既是勉励和鞭策,也是希望和要求。
千秋大业在用人,事业兴衰在干部。
怎样选干部、选什么样的干部,历来是一件大事。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会蔚然成风”。
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形成选人用人的正导向、正能量。
这一方面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品德、重公认来选人用人,坚持“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来选人用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这一点上,市委是旗帜鲜明、一以贯之的。
在座45位同志的选拔任用,充分体现了市委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
市委对大家的工作是肯定的,对大家的德才素质是认可的。
另一方面也要求得到选拔任用的干部,必须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领导岗位,务实进取、奋发作为,在新的岗位上展示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新风貌。
如果市委选拔任用调整一批干部,不能很好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产生的不是正导向、正能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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