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哲学视域下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思维方式差异研究人工智能尚不具备人类的思维方式、主体意识、能动实践。
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实践的产物,在可见的未来并不具备真正的主体性,仅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工具,作为客体,将随着人類实践达到人类主体和客体的矛盾解决,而实现客体与人类主体之间“否定性”的统一,达到一种和谐状态。
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功能展现,使学界对人工智能的研究广泛铺开。
近几年学界对人工智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主体性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研究、人工智能影响社会分工研究、人工智能推动人的解放研究四个方面。
[1]关于人工智能能否超越人类智能,大部分学者认为人工智能不具备主体能力、情感、意志功能,不能超越人类智能;部分学者认为人工智能具备主体性,可能超越人类智能或者人类智能可与人工智能和谐共处。
这些研究对于人类思考和把握人工智能的发展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都有非常实际的价值意义。
学界从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思维方式差异入手,探讨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
从思维方式研究两者差异,是进一步研究人工智能主体性问题、探讨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影响及推动人类解放的一个切入点。
人工智能同人类智能存在思维方式的差异人工智能(英语:ArtificialIntelligence,缩写为AI)亦称智械、机器智能,1956年夏季,约翰·麦卡锡(JohnMcCarty)、马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