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宣传部长中心组研讨发言】努力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法治化水平红色资源见证着我们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凝结着我们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薪火相传的红色基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和责任担当,统筹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江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淮海战役纪念馆、新四军纪念馆等红色场馆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出台《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全面加强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保障监督等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江苏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历史责任时代要求江苏是我党初创和大革命时期的重要活动区域,是新四军东进北上、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取得了一个个载入史册的丰硕成果,气壮山河的淮河治理,江都水利枢纽、南京长江大桥等重大工程建设,真理标准大讨论、重要改革先行先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沿海开放和工业园区建设等等,彰显了江苏儿女的梦想和追求、情怀和担当、牺牲和奉献。
作为红色资源大省,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既是历史责任,也是时代要求,更是人民期盼。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需要。
红色资源集中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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