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新阶段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提出鼓励绿色低碳修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我国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生态环境多目标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凸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
202x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
在此背景下,《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x)19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2x年12月正式印发,对于贯彻土壤污染管控修复绿色低碳理念、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等,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国际进展国际上绿色低碳修复划分为萌芽和早期发展(20xx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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