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座谈会上的发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组织监督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考核、提拔使用和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有条件、有基础、有意义。
下面我就加强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从3个方面作交流发言。
一、经验做法(一)加强系统谋划,支撑巡察“满盘棋”。
发挥机制作用。
紧扣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体系,由X部长担任副组长、我本人作为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支持,在重大制度、重点任务、重要问题上做到共商共研。
强化力量保障。
选优配强巡察工作力量,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13名,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巡察组配备处级巡察专员8名(其中,202x年增核1名)。
近三年,共调配4名政治强、作风实、能力强的干部进入巡察队伍。
统筹抽调人员。
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巡察人才储备库,根据每轮巡察任务需求,“老中青”结合搭配抽调调研员、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参与巡察,换届以来,统筹抽调188名干部。
(二)深化协同配合,打好巡察“关键仗”。
加强巡前沟通。
点对点向巡察组通报日常掌握情况,全面客观准确提供被巡察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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