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使公务接待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对口部门接待原则,公务接待由各部门根据业务负责对口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办公室可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安排,费用由对口部门负责。
(二)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规定。
(三)坚持“热情周到、有利公务、节俭务实、安全有序”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
(四)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公务接待范围(一)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及区综合办公室交办的接待任务;上级对口部门交办的接待任务。
(二)兄弟省、市、县(区)业务对口部门组织来我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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