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发力静待党纪学习教育“百花”盛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学纪是为了更好地知纪、明纪、守纪。
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学党纪”主线,以学习《条例》为重点,多措并举、“点”上发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规守规、知行知止,让党纪学习教育开出“别样花”、效果明显。
找准分级分类、精准滴灌的“突破点”,在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中开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信念之花”。
党纪学习教育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聚焦学习教育重点,根据各单位业务性质、廉政风险点、受教育人员范围等,分类实施、因人施策,用党纪党规掸思想之“尘”。
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职责使命,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实践作用,使之成为工作指导、实践指南、做事“指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学习遵守党的纪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做好示范。
同时,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要精选知识点,“菜单”化、精准化提供党纪学习内容,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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