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员干部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路径浅思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中央立足新实践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县作为全省贫困体量最大的非贫困县之一,攻坚期内,在政策牵引力弱、工作难度高的客观条件下,奋发有为成绩斐然,但难免存在薄弱环节,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奋力夯实振兴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圆满完成过渡任务,必须站在X层面深刻理解有效衔接的丰富内涵,辩证看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矛盾统一。
脱贫攻坚的目标是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目标是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从整体上来看,二者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主战场都在乡村,都指向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
但是由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作用对象、施策方式、既定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在具体操作层面,两者又不可避免的存在矛盾对立点。
从作用对象来看,脱贫攻坚针对的是特定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体,具有特惠性,乡村振兴针对的是全部乡村,具有普惠性;从施策方式来和既定目标来看,脱贫攻坚解决的是“两不愁三保障”“五个有”的基本民生问题,具有政府引导下达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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