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坚持精准施策深化清廉民企建设湖州市坚持以“小切口”做好“大文章”,创新探索民营企业驻企清廉指导员制度,助推民营企业内部治理体系深层次系统性重塑。
一是打通民企清廉建设“堵点”。
以全市24家重点大型民营企业为试点,选派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监督工作的退职领导干部作为驻企清廉指导员。
坚持专班运作,统一后勤保障,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
建立月度报告、定期研讨、集体会商等机制,加强问题信息梳理汇总,共收集企业关于推进清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意见建议59条,逐一制定落实举措,确保件件有着落。
制定民营企业清廉建设“十策”,围绕建立完善企业监督机构、加强企业清廉教育等10方面提出34条措施,确保清廉民企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祛除内部监督治理“痛点”。
落实一企一策,会同企业共同梳理内部监督制约存在的问题,围绕廉洁风险防控、内部腐败行为举报受理和处置、建立诚信档案等方面,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57项,建立企业员工诚信档案5411份,发现并解决廉洁问题103个。
指导企业建立权力清单,优化岗位设置和权力配置,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鼓励大型企业单独设立反腐败机构,已设立企业纪委24个。
将清廉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组织员工签订廉洁承诺书,开展廉洁从业座谈交流会、清廉专题讲座等活动,培养员工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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